9月7日上午,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白玛赤林主持召开西藏自治区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西藏自治区民用机场保护条例(草案)》、《西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草案)》、《西藏自治区测绘条例(修订草案)》、《关于呈请审批〈西藏日喀则地区江孜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的请示》等。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吴英杰,自治区副主席甲热·洛桑丹增、多吉泽仁、宫蒲光、德吉、李昭,自治区主席助理丁业现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民用机场的保护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西藏民用机场均处于被称为“空中禁区”的高海拔地区或狭长河谷地带,飞行难度大,机场保护要求高。随着西藏民航事业的迅猛发展,对机场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正常飞行、优质服务”的民航工作方针,保障和促进西藏民航事业持续、快速和健康发展,亟须结合西藏实际,制定《西藏自治区民用机场保护条例》,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民用机场保护管理工作。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西藏自治区民用机场保护条例(草案)》。
会议指出,湿地是国家生态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保持水源、蓄洪防旱、调节气候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重要功能,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西藏是青藏高原特有高寒湿地的主体部分,全区湿地面积居全国首位,但由于缺乏有效保护,西藏目前湿地面积逐年减少。会议认为,国家高度重视湿地保护工作,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明确要求把西藏建设成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为贯彻落实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规范湿地开发与利用秩序,制止随意改变湿地用途的现象,争取国家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定《西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十分必要。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西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草案)》。
会议指出,1997年7月1日颁布实施的《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办法》,对测绘工作中的测绘资质管理、测绘成果管理、规范测绘市场及促进西藏测绘事业发展和经济社会建设等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对西藏测绘市场与地图市场建立之初的规范化、法制化管理奠定了法制基础。但是,随着测绘市场与测绘技术的飞速发展,测绘生产结构、测绘产品形式、服务方式、服务领域发生了巨大变化,《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办法》已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目前测绘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会议认为,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要求,结合西藏实际,修订颁布《西藏自治区测绘条例》十分必要。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西藏自治区测绘条例(修订草案)》。
会议指出,江孜县作为西藏的历史古城,在西藏城镇体系中处于重要地位。根据自治区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自治区城镇体系规划,做好江孜县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对于加快江孜县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会议认为,《江孜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指导思想和规划原则正确,规划目标明确,功能定位准确,规划提出的城市性质和发展目标、城市规划范围、空间布局和综合交通体系、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生态环境保护等内容较好地结合了当地实际,符合当地发展要求,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会议要求,要突出江孜历史名城、文化古城的特色,功能定位突出特色,确保把江孜打造成有历史文化鲜明特色的城镇。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呈请审批〈西藏日喀则地区江孜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的请示》。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记者 玉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