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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协会与海基会商定海峡两岸投资争端解决机制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8月09日 18时09分   来源:新华社

两会商定两岸投资争端解决机制

    新华社台北8月9日电 海协会会长陈云林和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9日在台北签署了《海峡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协议及附件确立了两岸投资争端解决机制及投资补偿争端调解程序。

    根据协议,两岸投资者如发生投资争端,可采取争端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由投资所在地或其上级的协调机制协调解决、由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投资工作小组设立的投资争端协处机制等方式解决。投资者与投资所在地一方的投资补偿争端,可由投资者提交两岸投资争端解决机构通过调解方式解决。

    根据协议,商事争议的当事双方可选择两岸的仲裁机构及当事双方同意的仲裁地点。如商事合同中未约定仲裁条款,可于争议发生后协商提交两岸的仲裁机构,在当事双方同意的仲裁地点解决争议。

    协议附件规定了投资补偿争端调解程序。

两岸双方将逐步减少投资限制

    新华社台北8月9日电 根据两会领导人9日签署的《海峡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两岸双方同意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接受并保护相互投资,逐步减少或消除对相互投资的限制,创造公平的投资环境,努力促进相互投资。

    根据协议,为实现双方投资便利化,两岸双方同意逐步简化投资申请文件和审核程序,并相互提供投资便利,包括一方对另一方投资者取得投资讯息、相关营运证照,以及人员进出和经营管理等提供便利;一方对另一方及其投资者举办说明会、研讨会及其他有利于投资的活动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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