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太原12月16日电(记者 王飞航)记者16日从山西省太原市物价部门了解到,为保障该市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该市日前动用市级价格调节基金905.2万元,对全市11.6万余名城乡低保对象等低收入群体发放临时价格补贴。
太原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补贴对象为城乡低保对象、优抚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补贴时间为今年10月份至12月份,共计三个月。其中对优抚对象、城市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每人每月补贴30元,对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每月补贴20元。
统计数据显示,受食品类价格上涨拉动影响,今年1-11月,太原市居民消费价格上涨5.6%,比全国平均涨幅高出0.1个百分点。其中,11月份太原市居民消费价格上涨4.1%,相比于前一个月回落两个百分点,降至年内最低。
太原市物价局介绍,太原市将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保障低收入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据统计,太原市今年1至12月累积为低收入群体发放的临时价格补贴将达到392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