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今日中国>> 中国要闻
 
江西省在去年基础上扩大省级循环经济试点范围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12月14日 17时05分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南昌12月14日电(记者 郭远明)日前,江西省决定在去年60个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单位的基础上,扩大试点范围,组织开展第二批省级循环经济试点,以进一步探索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加快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江西省发改委介绍,江西省第二批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单位的试点时间暂定三年(2012年至2015年)。其中,试点城市要将试点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010年,江西省发改委启动了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工作,确定了新余市、丰城市、鹰潭(贵溪)铜产业循环经济基地、江西稀有金属钨业控股集团公司、赣州虔东稀土矿业有限公司等60个市、县、工业园区和企业为第一批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单位。目前,首批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一定成效。

    为进一步探索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江西开始组织开展第二批省级循环经济试点。根据扩大试点范围的要求,江西省将选择若干县(市、区),依托地方特色产业和资源开展试点;选择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特色明显、基础较好的园区,充分发挥产业集聚和资源集中利用的效应,围绕核心资源发展相关产业,细分资源开发利用,形成资源循环利用的产业链;在钢铁、有色、煤炭、化工、建材、废旧金属再生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废旧家电回收利用等领域开展循环经济试点,探索关键技术领域实践循环经济方式方法,开展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建设试点。

 
 
 相关链接
· 江西探索"以证以房以业管人"流动人口管理新机制
· 江西将建立春运铁路、公路旅客运送报告制度
· 江西全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和文化站将免费开放
· 江西金融机构将开辟小型微型企业贷款"绿色通道"
· 江西新山煤矿“11·29”较大运输事故情况的通报
· 江西:常抓不懈推动人口和计生工作再上新台阶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