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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与广东省政府25日在北京签署合作备忘录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09月26日 07时10分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9月25日电(记者朱立毅)国家质检总局与广东省人民政府25日在北京签署合作备忘录,双方将合作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为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探索经验。

    根据这份合作备忘录,双方将在提高示范区通关效率、支持示范区企业转型发展、支持外商投资和加工贸易企业扩大内销、建设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公共检测技术服务平台、推动加工贸易质量和技术升级、创新加工贸易检验检疫工作模式、促进特殊监管区域建设发展、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快广东国际会展业发展等方面展开密切合作。

    国家质检总局将支持广东省建设省级地方电子口岸,探索建立“一次录入、分别申报”模式,支持加工贸易“零库存”现代生产方式;帮助和指导出口企业充分利用普惠制、自贸区等优惠原产地政策,享受国外关税减免待遇,提高国际竞争力。

    国家质检总局还将支持广东先行先试,在技术标准、认证认可等方面出台政策措施,促进广东加快培育和发展节能环保、新兴信息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业、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和支持企业创建自主品牌,引导企业从贴牌(OEM)向原创设计制造商(ODM)和原创品牌制造商(OBM)方式转变。

    同时,广东省将支持质检领域公共检测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对国家检测重点实验室、国家级质检中心在建设用地方面给予协调安排,在省的权限范围内减免相关工程项目税费;省财政继续按照每个新批准筹建的国家级质检中心不低于1000万元的标准安排配套资金。广东省还将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协调相关部门及时解决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形成政府牵头、部门协作和联动工作格局,共同推进广东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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