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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1日至10月31日奥运期间禁寄液体等物品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5月16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5月16日电(记者刘羊旸)记者16日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获悉,为确保奥运期间用邮安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近日下发的《关于加强邮件收寄及运输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2008年6月1日至10月31日,所有营业窗口都禁止收寄液体类、化工类、粉末类、机电装置类、类似肥皂块状(膏状)物品及不明金属、装有不明气体或液体的密闭装置。

    通知中明令禁止交寄的物品还有:易燃、易爆及其仿制品;毒性、腐蚀性、放射性物品;枪支弹药、军用、警用械具、管制刀具及其仿制物品;生化制品、传染性物品和各类麻醉药物;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以及淫秽的出版物、宣传品、光盘制品等;各种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各种活体动物;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定的其他禁寄物品等。

    据介绍,奥运期间,邮政各营业网点将对寄送邮件进行100%检验,以切实从源头堵住禁寄物品流入邮政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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