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 地方政务
 
《广西壮族自治区左江岩画保护办法》将开始施行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11月28日 14时17分   来源:广西日报

    《广西壮族自治区左江岩画保护办法》于9月11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政府第1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主席马飚签署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77号予以发布,将于12月1日起施行。作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部关于岩画专项保护的政府规章,该办法的实施是我区文化法制建设上的一件大事,标志着广西壮族自治区左江岩画保护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11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联合在南宁召开会议,就制定《左江岩画保护办法》的必要性和规范等问题作了说明。该办法共22条,主要包括立法目的、适用范围、政府及各部门职责、保护及抢救保障措施、景观利用和法律责任等内容。对岩画保护的难点和社会对岩画保护关注热点问题作了规定:明确了岩画保护的范围;理顺了岩画保护的管理机制,明确了政府和政府部门以及使用岩画者的责任;明确了岩画的保护措施;重点强调了对宁明花山岩画的保护;规范了岩画的保护利用。会议对贯彻实施该《办法》、切实加强左江岩画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左江岩画是壮族先民骆越人遗留下来的珍贵文化遗产,分布在左江流域地区,目前发现岩画点82处,已有61处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2006年,国家文物局将左江岩画列入我国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目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正在进行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相关工作。(记者 蒋林)

 
 
 相关链接
· 广西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实施两年来已取得初步成果
· 广西三级医院接受年度大考 督查结果影响等级评审
· 广西98号汽油地方标准下月实施“贵族油”更环保
· 广西构建固体废物处理“网络”建立健全监管体系
· 广西1-10月份外贸进出口229.5亿美元 增长21.8%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