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 部门信息
 
公安部要求公安机关认真学习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4月18日 15时57分   来源:公安部网站

    日前,公安部下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国各级公安机关充分认识刑事诉讼法修改的重大意义,认真做好学习培训和贯彻落实的各项工作,尽快适应刑事诉讼法修改对公安刑事执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确保刑事办案质量不断提升。

    《通知》指出,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改是进一步强化惩罚犯罪和保护人民、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也是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重要成果,对公安机关刑事执法活动影响深远、意义重大。各级公安机关要将贯彻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作为全面加强和改进公安执法工作的重要契机,作为深入开展“三项重点工作”和“三项建设”,尤其是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新的着力点,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和工作机制,确保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得到正确有效实施。

    《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强对有关内容的研究,切实改进侦查工作模式和办案机制,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要尽快制定学习、培训计划,举办专门的培训班,将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培训纳入初任、专业、晋升等有关培训中,列入警察院校基本公安业务课程,作为近期培训工作的重点内容。今明两年的执法资格等级考试,要将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作为重点考试内容,促使广大公安民警特别是承担刑事执法任务的民警抓紧学习,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和具体内容,不断提高执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各级公安机关要积极会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等有关部门,抓紧做好刑事执法有关配套规定的立、改、废工作。

    据了解,公安部高度重视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学习、培训,将于近期举办专题培训班,具体讲解刑事诉讼法修改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以及贯彻落实的有关要求。同时,公安部正在抓紧修订《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配套规定,并对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以便与修改后刑事诉讼法保持一致。

 
 
 相关链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改与适用》出版
· 刑事诉讼法进行“大修” 程序公正重在有法必依
· 最高检清理修改相关规范 贯彻执行新刑事诉讼法
· 受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 图表: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又作五处修改
· 两会授权发布: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又作5处修改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