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广东省长黄华华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就加快推进广东省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进行研究部署。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关于推进广东省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从今年开始到2015年,省和市、县财政按一定标准安排奖补资金,扶持现有的54.15万户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改造或建设住房,帮助其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其中2012年底前,完成列入“双到”工作扶持范围的3409条贫困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任务。会议强调,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事关广大农民切身利益,事关农村和谐稳定,是建设幸福广东的重要内容。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的主体作用,加大各级财政扶持力度,动员社会各方力量,推动住房改造建设任务完成,切实改善农村困难群众居住条件。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广东省县镇事权改革若干规定(试行)》。《规定》确定了县镇事权调整的范围、原则及赋权乡镇的条件,明确了事权调整的途径及程序,规范了职权行使的规则,并从监管和问责方面强化了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会议强调,《规定》的出台完善了事权改革和事权调整的法律依据、程序和操作规范,有利于从制度上保证事权改革。各地要认真贯彻实施,确保事权改革依法依规实施。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广东省外国人管理服务暂行规定》。《暂行规定》明确了广东省外国人管理与服务的原则和责任,强调在外国人居住、经商、就业等环节加强管理,优化服务,强化监督检查,落实法律责任。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