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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颁布通知:办个体企业无需审验注册资本金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03月08日   来源:河北日报

    日前,河北省政府颁发《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放宽市场准入、加大财政和税收支持等,以帮助中小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凡法律法规未禁入的所有行业和领域,一律对中小企业开放。申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金限制,且无需审验注册资本金。对中小企业吸纳困难人员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和工伤保险补贴。对困难中小企业,将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或降低费率政策执行期延长至2010年底,并按规定给予一定期限的社保补贴或岗位补贴、在岗培训补贴等。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新增岗位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高校毕业生和进城求职农民工达到规定比例的,可享受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扶持。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并逐步扩大规模。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记者 王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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