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17-18日,电监会供电部组织相关派出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专家,在山东青岛召开《供电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制定工作研讨会,启动了制定《规范》工作。
电监会供电部负责人在会上提出要求:一是要正确处理《规范》与现行法律法规之间的关系;二是《规范》的讨论要有一定的广泛性和代表性;三是要力争年底前形成送审稿。
按照要求,与会专家经过认真讨论,形成了《规范》编写大纲,由“前言”、“规范适用范围”、“规范性文件引用”、“术语和定义”、“供电企业通用服务规范”、“供电质量要求”等十三部分组成。
会议还成立了《规范》起草工作组,成员由电监会供电部、有关电力监管派出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的专家组成,并确定了任务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