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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环保监管跳出地方保护 江苏建三区域督查中心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5月06日   来源:新华日报

    继2008年8月15日苏南环保督查中心率先组建,2009年初苏中、苏北两大督查中心亦同时启动以来,这一在全国省级环保部门首创的环境监管模式,已迈开探路的步伐。

    随着环境容量与排污总量间的矛盾日益尖锐,如何让政府决策获得基层环境状况和环保工作状态的真实信息?如何有效监管协调跨界的环境纠纷……新情况下亟需探索新路子。江苏省环保部门顺应形势,分别在无锡、泰州、淮安设立苏南、苏中、苏北三个区域环保督查中心,并明确提出今后省级的环保监督性检查主要由三大中心承担。

    苏中督查中心主任唐振亚曾是省环境监察局的副局长,他很清楚这一举措的突破性意义:与以前相对缺乏抓手的省级环保督查相比较,现在,省环保厅有什么重点督查任务,三大中心可以更加迅速地落实到位。“简单说,省级环保监管在下面有腿了!”

    在曾任盐城市环保局副局长的苏北督查中心主任杨新芝看来,区域中心具有超脱地方利益之外的独立性,可以在少受、不受地方干预的情况下,督促地方政府和环保部门履行其环保责任。

    “不仅要强化执法监管职能,还要对省委、省政府的重大环保部署进行督查,逐步建立富有效率的环保督政体系。”这是省领导对环保督查中心的期望。为此,三大中心不断拓展创新之道。

    积极推行“后督查”。3月31日,苏南环保督查中心对国家信访局批转省环保厅处理的镇江丹徒区与金坛市交界处两家企业违法排污信访案件现场进行督查,并要求整顿。4月16日,中心又对这两家涉案企业进行了“后督查”,发现两家企业均未能完全落实整改要求。4月27日,中心负责人英剑波紧急向地方环保部门发出“限期整改令”。目前相关整改正加紧进行。

    “约谈”政府官员。4月27日-30日,苏中环保督查中心分别约见了姜堰、兴化、泰兴、靖江、高港等地政府负责人,就夏收秸秆禁烧禁抛工作进行“事前督政”。据了解,苏中督查中心自设立以来,已先后进行过3次专题“约谈”。

    “区域互查”。4月20日-23日,苏北督查中心组织苏北五市环保部门开展了一次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互查。“每个小组由3人组成,我们中心出一人,各市环保局出两人。五大城市交叉督查,效果很好。以后这种互查将长期化、制度化,每个月定期举行。” (记者 杭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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