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8日从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为提高行政审批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发展,该厅日前制定的《行政审批绿色通道服务暂行办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纳入绿色通道的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办理时限,最长不超过1个工作日,其他为3个工作日。《办法》规定了可申请纳入绿色通道服务的4种行政许可项目和相关办理事项,并一一明确了审批时限。按照规定,国家和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急需开工的建筑施工许可,审批时限为3个工作日;按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需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初审(审核)的建设系统各类企业的资质(依法需要其他部门审核的专业资质除外),审批时限为3个工作日;对建设系统依法取得资质证书的各类企业(中介机构)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的变更,审批时限为1个工作日;对已经国家有关部门注册、但尚未颁发注册证章的建设系统注册执业人员,向申办资质及其升级或者开拓省外市场的企业出具的相关证明手续,审批时限为1个工作日。
为将新规定落到实处,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制度列为“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效能监察,落实行政责任。要求厅审批中心、承办处室(单位)和负责审批的厅主管领导,要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根据职能分工即时受理、即时审核、即时审批,并按照首问责任制要求,与下一环节后续事项承办单位和人员进行沟通衔接。(通讯员赵萌 记者马朝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