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月5日从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截至去年12月末,全区累计实现新增就业23.8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19%。全区城镇登记失业率4.1%,低于年初确定4.2%的目标。
2008年,内蒙古自治区积极完善和落实新一轮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结合实际,经过深入调研和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政策,并狠抓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优化服务环境、健全工作机制等方面取得突破。在加大就业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养方面,重点加强自治区级就业示范培训和失业人员技能培训,大力实施“新技师培养带动计划”,探索建立技能人才培养激励机制,实行了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日制度,进一步加强鉴定工作质量管理。在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上,在加强就业服务网络和劳动保障基础平台建设的基础上,积极开展了下岗失业人员专场招聘会、再就业援助月和岗位技能对接等一系列就业服务活动,免费为下岗失业人员和农牧民工提供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同时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通过发放就业服务卡,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和小额贷款等服务,重点对生活困难家庭、单亲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登记失业的毕业生进行帮扶。面对近期国内经济增长放缓、企业经营困难的形势,内蒙古自治区下发了关于应对当前经济形势 ,努力做好劳动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研究制定了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采取了减免税费等七项措施稳定就业。(记者 庞俊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