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 部门信息
 
辽宁省海城市发生4.3级地震 尚无人员伤亡的报告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11月14日   来源:地震局网站

    据国家地震台网测定,北京时间2008年11月14日06时53分,在辽宁省海城市(北纬40.6度,东经122.9度)发生4.3级地震,震源深度约10公里。震中距海城市区33公里,距鞍山市区57公里,距沈阳市区146公里。详细情况正在了解中。

辽宁省海城市4.3级地震尚无人员伤亡的报告

    据国家地震台网测定,北京时间2008年11月14日06时53分,在辽宁省海城市发生4.3级地震。据了解,海城地区震感明显,营口、鞍山、辽阳、盘锦、本溪、丹东、沈阳、大连部分地区有震感。震后,辽宁省地震局立即派出现场工作队赶赴震区开展现场工作。目前尚无人员伤亡和破坏情况的报告。

震中位置示意图

震中位置示意图 地震局网站

 
 
 相关链接
· 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发生6.3级地震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