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发生的“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重大安全事故,福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各地各有关部门全力做好“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及其他乳制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中央和省里的部署,迅速行动,全面开展市场排查,加强生产监督检查,开展专项抽查检测。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16日,全省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2569人次,检查经营单位22051户次、生产企业26家,下架封存涉嫌不合格奶粉8692公斤。各级卫生部门认真开展因食用受污染“三鹿”牌婴幼儿奶粉而患病婴幼儿的筛查和医疗救助工作,目前已发现23例患儿。对被检出三聚氰胺的福鼎市晨冠乳品有限公司聪尔壮婴幼儿I段奶粉,省质监局已派调查组驻厂深入调查,责令企业停产整顿,召回有问题的奶粉,并封存所有库存产品和原料,深入调查产品流向,依法严肃处理。
13日,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向有关部门和各设区市食安办发出了《关于开展奶制品专项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在省政府的领导下,省、市两级由食安办牵头,农业、卫生、经贸、公安、工商、质监、食药监管等部门组成专项工作小组,做好“三鹿”牌婴幼儿奶粉的查处工作。
福建省制定了乳品清查专项工作方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乳制品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加大市场排查力度,开展产销环节乳制品三聚氰胺污染物专项检测,防止有害奶粉流入市场,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各地各有关部门迅速部署,积极行动,全面开展“三鹿”牌婴幼儿奶粉和其他有问题乳制品的专项清查。
省质监局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专项查处工作,9日、13日两次发出通知,并派员到省内奶粉生产企业开展检查和产品抽查。
省工商局于12日转发国家工商总局的紧急通知,对全省清查工作开展督查,并结合中秋节日期间清查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及时协调处理相关问题。
省卫生厅13日转发卫生部的通知,要求各级卫生部门立即组织对辖区内的婴幼儿奶粉生产企业的加工原料和成品进行抽样,并送省疾控中心检测,及时诊断、积极治疗因食用受污染婴幼儿奶粉而患病的婴幼儿。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13日发出通知,要求承担食安办职能的有关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婴幼儿奶粉专项检查。
在迅速部署的基础上,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全面排查。
省质监局迅速派出工作组,会同福州、泉州、莆田、南平、宁德等市质监局对辖区内的乳制品生产企业进行检查,一查生产原料,重点检查有无质量安全问题;二查生产工艺,重点检查加工过程是否规范;三对原料和成品进行三聚氰胺抽样检测。
各级工商部门强化监管措施,集中力量对辖区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专卖店等重点场所进行拉网式检查,特别是加强对县城、城乡接合部的检查力度,对2008年8月6日前生产的“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和国家有关部门9月16日公布的22家不合格乳制品生产企业产品立即下架封存,依法处理;对查出没有进货凭证、经销商经营资格、产品合格检验报告的乳制品停止销售,依法处理。同时,充分发挥12315网络和“一会两站”的作用,及时受理消费者的相关咨询、申诉和举报。
各级卫生部门认真开展因食用受污染的“三鹿”牌婴幼儿奶粉而患病的婴幼儿的筛查和医疗救治工作,派出省级专家组,到各地开展筛查和诊疗,努力做到“早发现、早筛查、早诊断、早救治”,确保患者得到科学、及时、有效的治疗。
各级经贸部门督促食品批发、零售企业开展自查,防止问题奶粉流入市场。
同时,各地各有关部门还加强对乳制品的检测,严格把关。质监部门开展全省乳制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抽检,重点检查有无三聚氰胺。工商部门开展市场奶粉质量安全检测,已抽检18个品牌41个样品。厦门市对4家乳制品生产企业进行抽检。南平市重点对福建长富乳品有限公司、福建大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和福建澳牛天凌乳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和质量抽检。
下一阶段,福建省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的有关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加大专项清查力度,强化生产流通环节监管,认真做好患儿的查访和救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持社会安定稳定。
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建议,曾经食用国家已公布的有质量问题奶粉的消费者,如发现身体有损害,应及时进行治疗,并保留好相关凭证。消费者购买上述有问题奶粉的,可持货物及相关购物凭证到销售单位要求退货。如遭拒退,消费者可向12315申诉或向当地消委会投诉。如果消费者只保留购物凭证、奶粉已食用的,可凭相关凭证和包装物到销售场所要求退货。对于丢失票据或其他情况的消费者,应注意保留好实物或包装袋,如经销商不同意退,可以到所在地的工商部门或消委会咨询投诉。(赖文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