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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要求建立健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及办事机构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8月06日   来源:湖北日报

    为贯彻落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省政府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建立健全我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

    通知指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国家授权、依法独立处理劳动争议的专门机构。要在稳定现有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基础上,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加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建设。

    通知要求,各地要会同工会、企业组织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体系建设,依法完善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机构和调解制度,依托劳动保障服务平台,逐步在乡镇、街道建立区域性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立完善多渠道、多层次的劳动争议调解服务网络,更好地发挥调解在化解劳动纠纷方面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杨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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