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不断探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一个行政机关一个窗口对外”的要求,大力推进行政审批统一受理窗口建设。截至目前,全市已有17个部门设立了行政审批统一受理窗口或办事大厅,实行由窗口或大厅统一受理审批事项和送达审批文件。
一些部门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专门成立了行政许可办事处,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调整由该处受理、审核和送达审批文件,实行由一个窗口对外、统一受理、统一审核、统一送达的运行模式。设立统一受理窗口,行政审批效率大大提高,个别部门提前办结率达到97%。此外,还有效地解决了行政审批难以监督问题,逐步实现行政审批“阳光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