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以来,青海省卫生厅组织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在全省开展了农村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依法查处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
据了解,为切实加强农村、牧区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保障农牧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青海省卫生厅于今年初制定了《农家乐(牧家园)基本卫生标准暂行规定》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重点对农村、牧区乡镇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集贸市场、批发市场、食品商店生产和经营的食品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了无生产日期、保质期限和食品标签说明书不符合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以及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定型包装食品。目前,全省共检查农村、牧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42户、集贸市场401家、农村食品店3953户;检查食品品种4531种。其中,不合格食品453种,无采购索证食品367种。依法没收“三无”及过期食品471公斤,行政处罚90家,罚款2.1万元,限期整改41家,吊销卫生许可证及取缔2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