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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公布2008年1月份各地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3月25日   来源:统计局网站

各地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2008年1月) 

(以上年同期为100)

 

1

全 国

 

107.1

北 京

 

105.3

天 津

 

105.3

河 北

 

107.0

山 西

 

107.6

内蒙古

 

107.8

辽 宁

 

107.4

吉 林

 

105.9

黑龙江

 

108.3

上 海

 

105.9

江 苏

 

106.1

浙 江

 

106.6

安 徽

 

107.2

福 建

 

105.3

江 西

 

106.8

山 东

 

106.3

河 南

 

108.4

湖 北

 

107.8

湖 南

 

106.1

广 东

 

106.6

广 西

 

109.4

海 南

 

107.5

重 庆

 

109.5

四 川

 

107.2

贵 州

 

110.9

云 南

 

107.3

西 藏

 

106.2

陕 西

 

108.4

甘 肃

 

108.8

青 海

 

110.8

宁 夏

 

110.5

新 疆

 

109.5

 
 
 相关链接
· 统计局发布居民消费价格和商品零售价格分类指数
· 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7.1% 城市涨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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