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采取措施确保重要消费品和服务价格基本稳定 去年以来,在需求拉动、成本推动及国际市场价格上涨的综合影响下,重庆市居民消费价格总体水平上涨速度较快。目前,该市价格总水平涨幅较高的势头仍将持续,为控制今年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确保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重庆市采取三条措施,努力保持重要消费品和服务价格基本稳定。
一是“增供给”。搞好产销衔接,充分运用价格杠杆,搞好“米袋子”、“菜篮子”、“油瓶子”工程建设,保障粮食、蔬菜、肉类和食用植物油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为确保春节期间猪肉、食用油、蔬菜的供给,市政府筹措6000万元财政资金保证市场供给,其中1500万元用于增加食用油储备,2000万元无息贷款用于保猪肉供应,2100多万元用于保蔬菜供应。
二是“保重点”。合理把握好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的调整力度和节奏,防止出现轮番涨价。近期,成品油、供气、供水、供电、城市公交等公用事业价格不得调整,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不得提高,医疗价格要保持稳定,尿素、磷肥等化肥价格也要保持稳定。从1月21日起,该市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启动了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大米等4大类商品纳入提价申报品种,涨价要申报批准;液化石油气等7大类商品,被纳入调价备案品种;340多家企业纳入调价备案。
三是“严监管”。健全价格监测、预警和应急机制,对达到一定规模的生活必需品批发、零售企业实行调价备案制度;对相互串通、操纵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非法牟取暴利,以及不按规定履行提价申报、备案程序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