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记者从天津市有关部门了解到,今年是天津市实现污染减排目标的关键一年,天津市环境保护工作将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滨海新区的开发开放和生态城市建设,采取8项措施进一步加大污染减排力度,确保今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2.1%的目标实现。
为确保今年二氧化硫削减目标完成,天津市将主要采取4方面措施:一是强化对电力企业的监管,加大重点烟气脱硫治理项目的日常监督检查。对陈塘庄热电厂1号机组、杨柳青热电有限公司5号、6号机组烟气脱硫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每季度开展一次,重点检查列入削减目标责任书的拟建和在建现役燃煤发电机组按期完成烟气脱硫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以及大港电厂、大唐国际盘山发电有限公司等已安装脱硫设施单位的运行情况。对不正常运行脱硫设施的,经市、区环保部门依法处罚后由市物价部门及时取消其脱硫电价政策;二是继续以滨海新区、外环线以内区域为重点,实施10吨/时以上燃煤锅炉高效脱硫除尘技术改造。完成2000蒸吨10吨/时以上燃煤锅炉高效脱硫除尘技术改造,确保稳定达到天津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Ⅱ时段的要求;三是实施10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改燃或拆除并网工作。市供热办、各区县责任部门制定改燃或拆除并网锅炉和单位清单,确保9月底前完成全市建成区、滨海新区、海河开发沿线范围内10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改燃或拆除并网,逾期未完成一律关闭;四是加大执法监督和行政监督监察力度。市环保局将组织区县环境监察队伍,监督检查各单位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并配合市监察部门在今年7月、11月,对各区县政府和委办局2007年二氧化硫减排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同时,为确保今年化学需氧量削减目标完成,天津市也将主要采取4方面措施:一是继续加强环境监管,确保建成的水污染治理项目发挥环境效益。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监督管理,继续把污水处理厂列入重点污染源的管理范围,实行污水处理厂月报制度。所有新扩改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都要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装置,现有污水处理厂年内也要完成安装,并实现与环保部门联网,达到动态监管,保证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充分发挥环境效益,有效削减污染物;二是完成天津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报批工作。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各有关部门、各区县的意见,完成《关于加强我市水污染防治按期完成化学需氧量总量减排任务的报告》;三是继续推动《2007年天津市水污染物COD总量减排年度计划》的落实。在加强对一季度已完成6个项目监督管理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对其余29个项目的推动力度,确保年内建成并发挥减排效益;四是开展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组织编制《区县总量控制实施方案》和《天津市总量控制实施方案》,将水污染物总量削减工作部署到区县,总量控制指标分解到污染源,总量削减任务落实到项目。开展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实现对水污染源排放行为的许可证管理,保障水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的实现。(记者 张鸣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