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记者从陕西省政府出台的《陕西省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实施意见》中获悉,陕西省城镇廉租住房保障采取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核减为辅的方式,以2006年底应享受廉租房保障家庭总数119459户为基数,力争全省“十一五”末实现“应保尽保”。实物配租的新建廉租住房建筑面积为30—50平方米,而租金补贴全省确定的人均住房面积补贴标准上限为建筑面积14平方米。其中,2007年全省新增保障34273户。
《意见》指出,陕西省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为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中的住房困难户。各市县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对申请对象进行审核、公示,对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建立名单清册(台账),并及时确定保障方式。陕西省实施廉租住房保障采取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核减为辅的方式。全省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的具体比例为实物配租占廉租住房保障家庭总数的30%,租金补贴和租金核减占70%。实物配租对象原则上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4平方米以下的住房特困户和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及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新建廉租住房套建筑面积一般为30-50平方米,原则上不得低于30平方米。租金补贴方式中,全省确定的人均住房面积补贴标准上限为建筑面积14平方米(占人均住房面积的57%)。单位面积的租金补贴标准按照市场平均租金与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差额计算。(王珺 海花)

各地创新廉租房管理方式 让更多低收入家庭受益
屋内窗明几净,夫妻心满意足。冯正友与老伴刘秀英和儿子一家,现住在位于天津市河东区丽苑居住区彩丽里的廉租房。60平方米两室一厅,每月租金、物业费只有85.55元,冬天采暖费还减半。入住前,一家人蜗居在仅13平方米的一间平房里。 >>>详细
九江市2007年度第一批“经适房”公开摇号
5月7日,家住莲花镇的申购户魏永忠在展示公开摇号通知单。当日,江西省九江市中心城区2007年度第一批经济适用住房公开摇号,省、市官员和申购家庭代表等共计4000余人见证了832套经济适用住房的归属。 新华社记者 章武 摄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