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至28日,国家民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杨传堂到山东省调研城市民族工作,并出席在德州市召开的第七届山东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开幕式。调研期间,山东省委书记李建国,副书记、省长韩寓群在济南分别会见了杨传堂,山东省委常委、秘书长王敏,副省长王仁元、黄胜,省政协副主席、省委统战部部长齐乃贵,省政府秘书长周齐参加会见。山东省副省长黄胜,省政府副秘书长司安民,省民委主任(宗教局局长)于洪文,以及国家民委办公厅常务副主任刘宝明、文宣司司长金星华、政策法规司巡视员兼副司长刘万庆等陪同调研。
杨传堂一行深入济南、淄博、滨州等地民族村(居)、学校、工厂企业以及清真寺进行实地考察,详细了解有关情况,与干部职工和各族群众进行座谈,共同探讨做好城市民族工作以及发展民族经济、办好民族教育等问题。
在济南调研时,杨传堂指出,做好城市民族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城市民族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好新形势下的城市民族工作,一是必须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要采取切实措施,为城市少数民族群众和民族聚居乡村的群众在生产、生活等方面排忧解难,帮助他们改善生活,加快发展;要大力发展适应少数民族需要的教育、文化、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不断丰富、活跃少数民族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要按照中央要求,做好对口支援民族地区的工作,推动民族地区加快发展。二是必须提高服务水平。与民族地区相比,城市少数民族群众居住分散,民族种类多样,他们的具体要求、实际困难容易被忽视。必须充分保障他们的各项平等权利,尊重他们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竭力解决关系少数民族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将服务和管理有机结合,切实为他们办好事、办实事。要把管理与服务更好的结合起来,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为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帮助他们解决创业、就业、子女上学、医疗卫生、法律援助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努力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三是必须依法推进。加快完善城市民族工作的法规体系是当前城市民族工作的一项紧迫任务。今年,将加快推进《城市民族工作条例》进行修订工作,推动《清真食品管理条例》早日出台,各地区要根据实际,抓紧制定和完善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推进城市民族工作依法开展。同时,还要把握好法律和政策,妥善处理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矛盾和纠纷。四是必须加强宣传教育。涉及民族因素的许多突发性事件和问题,都是由于对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不了解和不尊重引起的。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民族政策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要继续广泛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为民族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五是必须抓好基础工作。要认真总结涉及民族工作的新经验、新做法,充分发挥社区工作机构和工作网络的服务优势。坚持政府引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深入基层,贴近群众,使其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调、公众参与的管理格局中,更好地发挥服务和规范作用,共同推进城市民族工作。六是要切实加强对民族工作的领导。重视和关心民族工作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民族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民族工作水平。
在淄博调研时,杨传堂指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是做好民族工作的基础,也是民族工作的重中之重。只有发展了,才能更好地解决民族事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才能更好地唱响“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要加快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努力为民族工作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和财力支持。要全力创造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的良好氛围,这既是做好民族工作的前提和保障,也是加快民族事业发展的根本奋斗目标。做好民族工作,一定要加强党的领导,特别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把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和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出来,更有力地推动民族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
在滨州调研时,杨传堂强调,做好民族工作的关键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加强民主法制建设,要强化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积极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解决民族问题归根结底要靠发展。要把发展少数民族经济作为加强民族团结、构建和谐民族关系的重中之重,不断增强少数民族自我发展的能力,推动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人民群众是和谐社会的建设者,也是享有者,做好民族工作,必须依靠人民群众。只要把广大人民群众团结起来,把大家的积极性、创造性调动起来,我们就能做成一件件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