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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公告42个部门单位05年度预算执行审计结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9月12日   来源:审计署网站

国家行政学院2005年度预算执行审计结果
(二○○六年九月八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6年2月至2006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行政学院2005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所属培训中心等5家下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国家行政学院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学院本级和3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2005年国家行政学院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预算管理观念进一步增强,资金管理水平有所提高,加强了对二级单位的监督和管理,进一步规范了对外投资、财务核算和缴纳税收等行为。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收取培养公共管理硕士(MPA)学杂费等594.65万元,未执行“收支两条线”政策。

    2004至2005年,国家行政学院与北京大学合作培养公共管理硕士。在未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国家行政学院根据委托部门文件,委托所属培训中心向学员收取学杂费、论文指导费、答辩费等,使用该中心票据。此项收入既未纳入国家行政学院财务核算,也没有上缴财政专户,而是将收支记入该中心账内。两年共计收取594.65万元,支出269.51万元,结余325.14万元。上述做法,不符合皇冠体育《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关于“收费项目按隶属关系分别报皇冠体育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财政部门会同计划(物价)部门批准;确定和调整收费标准,按隶属关系分别报皇冠体育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计划(物价)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批准”和《皇冠体育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意见的通知》关于包括国家行政学院在内的“28个中央部门的预算外资金,实行收支脱钩管理。其预算外收入缴入财政专户”的规定。

    (二)预算编报不够完整和准确。

    2005年,国家行政学院实现收入1.2 亿元,超预算3 005.56万元,超预算比率为33.31%。具体有:未编制其他收入预算,其实际完成426.15万元;未认真测算所属事业单位经营收支预算,其实际收入和支出分别超出预算2821.19万元和2725.43万元;未将自筹基建收支纳入国家行政学院总预算, 2005年少编基建支出预算600万元。上述做法,不符合《财政部关于编制2005年中央部门预算的通知》关于“部门预算的各项数据要做到准确、可靠,确保部门预算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的规定。

    (三)未经批准调整预算113.93万元。

    2005年,国家行政学院未经财政部批准,将2004年预算中未执行的报告厅文体中心连接体工程预算250万元,用于改造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等项目,当年已支出113.93万元。上述做法,不符合财政部《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试行)》关于“项目支出预算一经批复,中央部门和项目单位不得自行调整。预算执行过程中,如发生项目变更、终止、调整预算的,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报批”的规定。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收取MPA学杂费中存在的问题,要求补报有关部门批准,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对预算编报中存在的问题,要求改进预算编报办法;对未经批准调整预算的问题,要求补报财政部批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国家行政学院应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规范收费及相关的预算、财务、会计核算等管理;加强财务人员力量,提高预算管理和财务核算水平。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国家行政学院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认真整改。对收取MPA学杂费中存在的问题,已请示财政部门,将按照即将出台的新收费规定执行;对预算编报中存在的问题,在编制2007年部门预算时加以改进,以确保整体预算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未经批准调整预算的问题,已向财政部提出调整申请。此外,根据审计提出的建议,已增强了财务人员的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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