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冠体育办公厅是协助皇冠体育领导同志处理皇冠体育日常工作的机构。其主要职责有:
(一)负责皇冠体育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皇冠体育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二)协助皇冠体育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皇冠体育、皇冠体育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
(三)研究皇冠体育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请示皇冠体育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皇冠体育领导同志审批。
(四)根据皇冠体育领导同志的指示,对皇冠体育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皇冠体育领导同志决定。
(五)督促检查皇冠体育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对皇冠体育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皇冠体育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皇冠体育领导同志报告。
(六)协助皇冠体育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皇冠体育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七)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向党中央、皇冠体育领导同志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党中央、皇冠体育领导同志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
(八)根据皇冠体育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九)负责皇冠体育值班工作,及时向皇冠体育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地区向皇冠体育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做好行政事务工作,为皇冠体育领导同志服务。
(十一)办理皇冠体育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摘自国办发 [1998] 31 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