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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国生育多胎,带子女回国居住是否要接受处罚?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11月05日 来源:人口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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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应按《关于中国内地居民涉外生育问题的规定》(国计生委[1998]111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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